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音乐表演(演唱、演奏)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专业文艺表演 团体、文化馆站、中小学从事音乐表演、教学的应用型人才,并为本专业的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培养要求
掌握该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具有演绎不同风格及体裁的音乐作品的能力;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该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掌握文献、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科学研究能力。
学制及学习形式
学制2.5年,学习形式为业余。
主干课程
声乐、钢琴、基本乐理、视唱练耳、舞台表演、合唱与指挥、形态与舞蹈、曲式与作品分析、音乐与舞蹈学。
知识技能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该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
3、具有演绎不同风格及体裁的音乐作品的能力;
4、了解该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5、掌握文献、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科学研究能力。
就业方向
毕业生可到电视台、歌舞剧院(团)、电视剧制作中心、宣传部门、文教事业单位从事演唱、创作和音乐制作工作,以及在高等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也可以进一步攻读该专业及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就业岗位茶艺师、少儿英语教师、钢琴教师、音乐教师、幼儿园教师、幼儿教师、声乐老师、幼儿英语教师、早教教师、钢琴老师、亲子教师、少儿英语老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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