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职成〔2022〕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备案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215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对照校外教学点设置条件,经各校外教学点设点单位和新申报设点单位申请、提交材料、学院审核、专家评审、学院研究,并报请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对以下校外教学点向省教育厅和教育部申报备案情况予以公示。
1. 拟新增校外教学点(设点单位):
合肥国生培训学校
铜陵智通职业技术学校
2. 拟保留校外教学点(设点单位):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材料工程学校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明光市职业高级中学
滁州嘉禾职业培训学校
蚌埠工艺美术学校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灵璧县卫生进修学校
3. 拟撤销校外教学点(设点单位):
安徽能源技术学校
合肥城市学院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1月9日-1月17日)。其间,如对以上事项有不同意见,请署名向学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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