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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徽成人高考高升专《民法》真题及答案解析—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行使
发布时间:2021-08-23 作者:安徽成考网 http://www.ah-edu.com 点击:

【题干】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行使()

A.撤销权

B.解除权

C.代位权

D.抗辩权

【参考答案】C

【本题考点】本题考查了债权人之代位权的知识点。

【答案解析】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民法典》第535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服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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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徽成人高考高升专《民法》真题及答案解析—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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