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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徽成人高考高升专《民法》真题及答案解析—甲以房屋作抵押向乙借款,乙取得抵押权的时间为
发布时间:2021-08-23 作者:安徽成考网 http://www.ah-edu.com 点击:

【题干】甲以房屋作抵押向乙借款,乙取得抵押权的时间为()

A.借款合同成立时

B.借款合同生效时

C.抵押合同生效时

D.抵押权登记时

【参考答案】D

【本题考点】本题考查了不动产抵押权设立的知识点。

【答案解析】《民法典》第395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海域使用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述所列财产一并抵押。《民法典》第402条规定,以本法第395条第1款第(1)项至第(3)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5)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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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徽成人高考高升专《民法》真题及答案解析—甲以房屋作抵押向乙借款,乙取得抵押权的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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